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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设新能源汽车企业门槛
FZCW.COM.CN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11 23:27:51

  本报讯 (记者杨开然)3月7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首次规定了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准备生产新能源车的企业,必须至少掌握一项核心技术。该规定征求意见阶段至3月28日结束。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取得发改委的准入许可后,方可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企业需要具备的主要准入条件有: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具备与所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相适应的试制能力;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经过确认的技术规范的要求,进入正式生产阶段的产品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

  按照发改委确定的范围,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和其他新能源汽车等。其中,混合动力汽车被认为是中国企业的突破口。

  目前,国内有包括长安汽车集团、一汽集团、吉利汽车等自主企业和上海大众、上海通用等合资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研发,但目前这些企业均未有成熟产品。长安集团董事长尹家绪表示,要真正实现自主混合动力车型的普及,目前还有许多障碍。

    《京华时报》 (2007-03-09 第0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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