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4月1日起,北京执行新的驾照考试办法,市民在考驾照时,必须要过实际路考关,此举的出台是为了能够让学员增加实际道路的驾驶经验,以尽快适应真实路况,避免产生更多的“马路杀手”。但是如果是在学车或是考试过程中,由于学员的技术还达不到上路的标准而发生的事故,该如何界定呢?根据相关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由教练负全责!学员可以免责。但是由于实际路况复杂,产生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呢?是否公平呢?】 5月16日下午3点半左右,大兴区清源西路兴业大街路口东侧500米处,一辆程顺驾校的1041教练车,在掉头的过程中与一辆载有两人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当场身亡,其身后的女子受轻伤,目前大兴交通队已介入调查,事故责任尚在认定中。据记者了解,这是今年4月1日北京执行新的驾照考试办法,增加实际道路考试训练以来,发生的第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 事发现场 大兴清源西路事故现场附近,东西双向已被交警封锁。一辆1041教练车横在路中央,左侧车门和货斗的护栏都被撞变了形,驾驶室左后侧,淋漓的血迹还没有凝固。驾驶员一侧的车门旁,一名男子趴在地上,整个脸都埋在从头上流出的一摊鲜血里。不远处,一辆黑色嘉陵125摩托车倒在路上,车身的一些碎片零散地洒满路面。事发地路段东西两侧都竖有交通指示牌:“实际道路训练考试路段”。 现场目击者李先生介绍,事故发生时教练车是沿着东侧辅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到了一个小十字路口,教练车开始左拐。”他说,“看样子是准备进入主路后掉头,正在它横在路中间时,那辆摩托车‘咣’的一声就撞了上去。” “这条路就是实际道路训练的地方,有很多驾校都在这里练车。”一位随后驾教练车到此的学员回忆,“我是事故刚发生后开过来的,出事那辆车的教练大约30多岁,站在一旁吓坏了,学员也很年轻,戴着眼镜。” 据几位目击者介绍,当时摩托车上一共一男一女两人,驾车的是男子,没有戴头盔,身后的女子则戴着头盔,撞车后自己站了起来。 经随后到场的999急救人员确认,摩托车驾驶员在事故中当场身亡,他们随后将那位女子送往附近的仁和医院。 交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4月1日起,北京执行新的驾照考试办法,市民在考驾照时,必须要过实际路考关。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试员证书。如果学员在实际道路中因训练发生事故,在交警定责后,由教练员承担;如果在考试中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定责后由考试员承担。 交管部门 如机动车负全责教练担责学员免责 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昨天下午在大兴确实发生了这起摩托车与驾校教练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车上有教练员。交管局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学员在实际道路上练习并有教练员同车时,一旦发生事故,教练员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交管部门会依照法律,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如判定机动车负全责,教练员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学员则可免责。目前,交管部门正在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这位负责人没有透露调查的细节。 了解详细信息请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