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首页 | 本地车讯 | 新闻中心 | 二手车市场 | 用车玩车 | 导购 | 休闲娱乐 | 香车美女 | 车型比较 | 经销商在线报价 | 团购 | 福州经销商 | 汽车图库 | 车友论坛
福州车网 广告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汽车导购 >> 购车资讯 >> 正文
 
车出险后怎么办
FZCW.COM.CN  来源:  作者:boy   日期:06-10-12 12:11:46
许多车主或被保险人在自己的车辆出险并不知道该怎么办,有的人第一次出事,心里很慌又怕麻烦,私了时难免会被人家敲一笔,有的人由于不知道索赔的程序,不知道该备齐哪些材料,常常往返保险公司多次,在这里保险专家提醒广大司机要注意: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当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得按一定程序并向保险公司提供规定的凭据。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

  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费用。送修理厂修复后,保存好修理发票。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增加的赔偿费用。

  注意: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发生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案,不能私下了结,否则保险公司不会承认您这种私下了结的行为。

 
如果您向车商提及福州车网,将会得到更好的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夹】【打印】【关闭
网友评论
·请各位网友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福州车网管理员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法律责任
·您的作品,福州车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汽车搜索
>> 新闻搜索:
关键字:
 
>> 推荐新闻

>> 福州车友会论坛精华帖
>> 每周点击排行榜

>> 每月点击排行榜

关于我们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商家管理 - 关于我们
手机:15980618115 13850116483 咨询电话:0591-87291609 电子邮箱:fzking#gmail.com (请把'#'改成'@')
福州车网车友会QQ群:33259666   福州汽车经销商QQ群:9542497 欢迎加入为您创造更多利益.
本站联系方式--咨询QQ:395811826 业务QQ:93604066 154320321
Copyright © 2006 Fzcw.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福州车网版权所有
闽ICP备060298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