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的岁末年初,买车的人会明显增多,而车商也会不遗余力地加强促销力度。不过19日市消委会发布警示提醒,市民买车不能光求新图便宜,而应综合考虑汽车维修成本和使用成本。 据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1月20日,今年我市共接到汽车类投诉144起,其中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达到75起,占了52%;因安全问题引发的投诉10起;因价格引发的投诉5起;因违反合同约定(如延迟交货、实物与样品不符等)、售后服务(收费混乱、服务不及时等)等其他相关投诉54起。 汽车投诉的典型案例有:今年9月19日,消费者郑先生在某汽车销售公司定购1辆小轿车,签了合同交完定金后,商家却变故要涨价。经消委会调解,商家才同意按原价交款付车。 黄先生今年10月份买了1辆高档轿车,上路不到几天就抛锚了,特约维修店检查说是变速箱有问题,可更换新变速箱没几天又坏了,只好再换1个,但新换的又发生故障。经消委会调解,商家将整车保修期延长了半年。 10月25日,消费者陈先生向某销售公司订购小汽车,合同约定10月28日交车,但直至11月6日商家仍无法交车,消费者要求退还订金遭拒。经消委会调解,商家才退回订金5000元。 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年末市民手中的资金变得充裕,买车的人明显增多,而车商也会乘机推出各种优惠,争取最后赚一把。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不要只在车型上求新,在价格上求低,而要综合考虑全寿命成本——售后维修成本和使用成本,全面考察产品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水平,才能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