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首页 | 本地车讯 | 新闻中心 | 二手车市场 | 用车玩车 | 导购 | 休闲娱乐 | 香车美女 | 车型比较 | 经销商在线报价 | 团购 | 福州经销商 | 汽车图库 | 车友论坛
福州车网 广告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汽车导购 >> 保险信贷 >> 正文
 
办照期间肇事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
FZCW.COM.CN  来源:  作者:   日期:07-10-30 16:38:21
    向公安部门申请了驾驶证并通过科目考试,但尚未领到驾驶证,是否属于已取得驾驶资格?在一般情况下,这个问题也许不值得深究。但是,如果在通过考试却未领到证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这个问题的答案便成了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的关键。江都人老樊就因为这个问题,和拒绝理赔的保险公司闹上了法庭。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保险公司拒赔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法官提醒广大车辆驾驶人员,没有领到驾驶证,不要上路!
    
    未领驾照 农民驾车上路
    
    2006年8月初,43岁的江都樊川镇农民老樊为了上下班出行方便,花了几千元钱,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在为摩托车上牌照的同时,老樊按照有关法规,为该车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保险金额为6万元,保险期限自2006年8月3日零时起至2007年8月2日24时止。
    
    8月4日,老樊来到江都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E”型驾驶证。当天,老樊在驾驶科目考试上顺利过关。“反正考试也合格了,就可以骑车上路了。”尽管还未拿到驾驶证,老樊从第二天开始便驾驶摩托车上班了。
    
    肇事致人死亡 保险公司拒赔
    
    2006年9月10日上午7时许,老樊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江都市樊富路四号桥东首时,不幸的事发生了。老樊与另一辆摩托车碰撞发生事故,导致另一摩托车驾驶员于某所带乘的母亲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9月28日,江都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认定于某与老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老樊赔偿了于某6000元,而后再也无法拿出钱。但老樊告诉于某,自己投保了交强险,可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于是,于某起诉至江都市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但保险公司却认为,老樊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未取得驾驶资格,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依法可以拒赔。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老樊于2006年8月4日在江都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E”型驾驶证,科目考试合格,并于2006年9月16日取得“E”型驾驶证。根据查明的事实,江都法院认为,老樊申请了驾驶证,并通过科目考试,事故发生时,系公安部门在制证过程中,应认定为老樊已取得驾驶资格,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法院不予采信。据此,江都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于某58455元。
    
    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对此,保险公司不服,于2007年4月16日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机动车驾驶证是证明驾驶员具有驾驶某种机动车资格的法定证件。我国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对机动车的驾驶实施法定许可,只有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能视为取得该型机动车的驾驶资格。老樊驾驶证上的初次领证时间为2006年9月16日,这就是说,在交通事故发生的当天,老樊还没有取得驾驶资格。原审法院仅凭老樊申请驾驶证及参加考试的事实,即确认老樊已取得驾驶资格,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老樊在事故发生时未取得驾驶资格,所以保险公司依法应不承担赔偿责任,于某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不予支持。随后,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于某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您向车商提及福州车网,将会得到更好的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夹】【打印】【关闭
网友评论
·请各位网友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福州车网管理员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法律责任
·您的作品,福州车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汽车搜索
>> 新闻搜索:
关键字:
 
>> 推荐新闻

>> 福州车友会论坛精华帖
>> 每周点击排行榜

>> 每月点击排行榜

关于我们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商家管理 - 关于我们
手机:15980618115 13850116483 咨询电话:0591-87291609 电子邮箱:fzking#gmail.com (请把'#'改成'@')
福州车网车友会QQ群:33259666   福州汽车经销商QQ群:9542497 欢迎加入为您创造更多利益.
本站联系方式--咨询QQ:395811826 业务QQ:93604066 154320321
Copyright © 2006 Fzcw.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福州车网版权所有
闽ICP备06029818号